第104章 不服高人有罪啊!-《律师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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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事,我早就想好了,只要不坐牢,都好说。做生意就是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好几十栋别墅摆在哪,不赚钱,风险更大。

    再说了,以租代售的事是合作方提出来的,我不过是提些意见,又不实际参与项目运营。只是个公司股东而已,法人都不是我的人,我怕什么。”兰姐大咧咧道。

    “那就好!”方轶嘴里说着,心里却想:兰姐果然是在社会上摸爬滚打过的人,把事情想的透透的,即便真出事也牵连不到她身上,房子卖出去了还能捞到好处,不服高人有罪啊!

    “对了,还有个事,前段时间我有个朋友因为合同诈骗被警察抓了,他也是搞房地产开发的,被市中院判了十五年,我觉得他挺冤的。

    之前一审的时候,他媳妇从京城请了一位律师,那律师我见过,挺有派头的,一过来就要吃要喝的,还要大保健,信誓旦旦的说这种案子他处理的多了,没什么问题,结果我朋友还是被判了,他媳妇对那律师挺不满意的。你要不要试试?”兰姐道。

    她觉得过来咨询法律问题,人家方律师又是解答又是出建议的,自己不意思意思不太合适,给钱吧,几百块咨询费拿不出手,不如介绍个案子给他,能不能做就看他的了。

    如果方轶真能接下这案子,把官司打赢了,说不定日后自己还能捞上一把,帮人即是帮自己。兰姐认定方轶是有本事的人,对于有本事的人她是一定要笼络的。

    “好啊,不过我得先了解下案情,如果确实有机会,我再接。要不然不仅有损我的名声,对您这个推荐人也不好。”方轶道。

    在他看来,这种中院判的刑事案子,一审判了十五年,二审能把刑期减下来就是胜利。想翻案那基本上可能性不大,现在的法院执法水平还是很高的。

    “我明白,你办事妥当。你等我信儿。我让他家里人直接联系伱。”兰姐道。

    送走了兰姐,孙主任将方轶叫进了办公室,询问高金兰来所的目的。方轶跟他说了以租代售的事,却留了私心,没提兰姐朋友刑事案子的事。

    之前他把赚的钱大部分都给了前妻,手头有点紧,想着如果这个刑事案子谈成了,最少也得收个大几万块,百分之六十的提成可是很诱人的。之前云梅的房产案子就是这么处理的,也没见孙主任有什么反应。

    孙主任也没多想,就是觉得高金兰一趟一趟的跑来咨询问题,也不给点好处有点不够意思。

    看着方轶离去的背影,孙正义觉得每次高金兰来都找方轶不找自己,这事有点不太妙,如果那一天方轶去了别的律所,盛丰集团可就不再是自己的碗中肉了,指不定那天变成水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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