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章 还是做刑事案子更有成就感-《律师本色》


    第(2/3)页

    综上所述,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不能成立,我们认为被告人孙连鹏不构成危险驾驶罪。

    辩护意见发表完毕。”方轶道。

    “双方还有需要补充的辩论意见吗?”女法官皱了皱眉头,问道。

    “没有。”双方回复道。

    “现在法庭辩论结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条之规定,被告有最后陈述的权利,被告人孙连鹏现在由你向法庭作最后陈述。”女法官道。

    “我认罪……”除了说认罪,孙连鹏不知道该说什么,他的心一直提着,身体都在微微的颤抖。

    ……

    “本法庭经过公开审理,进行了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听取了公诉人的指控,被告人的意见和被告人的辩解、陈述以及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法庭审理结束。

    现在休庭十分钟,稍后进行当庭宣判,把被告人带出法庭。”女法官敲响法槌后,退出了法庭。

    庭审时方轶说的口干舌燥,休庭后,他立刻从公文包中拿出矿泉水,大口喝了起来。

    就在此时,女书记会员走了过来:“方律师,您回头给我们提交一份辩护意见。”

    “好的。”方轶微笑道。

    方轶走出法庭时,在庭下旁听的孙连鹏父母跟了出来。

    “方律师,谢谢您。我觉得您的辩护意见有理有据,我儿子一定能被无罪释放。”孙连鹏的母亲信心满满道。

    其实方轶在庭上说了什么,她根本没听太懂,但是方轶那股子劲头让她感觉很给力。

    方轶一阵心颤,暗道:大姐啊,你可别这么信心满满的,外一法官判你儿子有罪,我怕伱挠我。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