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0章 钓鱼!-《律师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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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告长得还算俊朗,身材略显单薄,光嘴巴没胡子茬,很符合当代小女生的审美标准。

    方轶心里琢磨着:真是人不可貌相,看起来挺正常的一个人,怎么会冷淡呢!

    审理案件的法官是一位二十多岁的女法官,带着金丝眼镜,看起来一板一眼,很认真的样子。

    ……

    “原告,陈述诉讼请求和事实及理由。”女法官推了下眼睛,道。

    “诉讼请求:一、请求判令被告在微信朋友圈向原告赔礼道歉;二、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赔偿三万元精神损失;三、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及理由:……被告背着原告,向其朋友诉说原告的婚期期间的私生活情况,其中多次谈到原告x冷淡等涉及原告隐私的问题。

    原告认为被告的上述行为严重影响了其个人形象,给原告造成了严重的精神负担,侵犯了原告的个人隐私和名誉权,请法院依法维护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告道。

    方轶敢肯定,原告在开庭前一定咨询过律师,起诉状也是律师起草的。

    “被告答辩。”女法官道。

    “被告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理由如下:

    被告与其朋友在封闭的环境下倾诉自己并不幸福的生活,实际上是朋友之间对不如意生活的诉苦。

    她们谈话的内容并不为社会公众所知悉,也没有向公众曝光或故意公开的主观过错,且该聊天的内容仅限于谈话双方知晓,根本不存在公然丑化原告人格名誉,也未使原告的社会评价受到降低。请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方轶道。

    “现在开始举证质证。原告举证。”女法官道。

    “证据一,离婚证,证明原被告双方已经离婚,不存在夫妻关系。

    证据二,行车记录仪录音,证明被告存在诋毁原告的行为。

    法官,我说完了。”原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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