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8章 她笑了-《律师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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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钱总的脸色有点不太自然,抬头看到办公室的门关着,低声道:“确实有这么回事,不过这是有原因的,你想啊,我能无缘无故的逼她辞职吗?

    据说她得的病挺重的,即便做完手术也不能立刻投入工作,要养好几个月,我得白开她好几个月的病假工资,说不定我还得给他报销医药费,我们是小本经营,要考虑成本。所以就……”

    “不是有社保吗?她住院手术可以走医保,不用公司报销啊!”方轶道。

    “我们公司规模小,早以前给员工上过一段时间的社保,后来考虑到成本太高,就没再上。当时为了劝她离职,我还多给了她一千元呢。

    方律师,这案子问题大吗?她去申请劳动仲裁,结果劳动仲裁那边不受理,又跑法院起诉去了……”钱总咧嘴道。

    “郝霞的诉讼请求是:一、请求法院判令撤销辞职申请书;二、要求公司支付劳动关系解除以后的工资、支付代通知金四千元。三、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四千元。

    她的理由是,公司利用她住院,急需用钱的急迫心理,逼迫她写辞职申请,上述行为属于使用胁迫的手段和乘人之危,辞职申请的内容违背她的真实意思,因此她认为辞职申请属于无效和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这案子不复杂,关键是证据。当时你们找她谈离职的时候,有没有给她留下什么证据?或者被录音?”方轶道。

    “没有,绝对没有。当时她一个纸片都没拿走,更不可能录音。”钱总晃着大秃脑袋道。

    “嗯,如果对方提不出更有利的证据,仅凭她一面之词,这案子她大概率是没什么希望的。

    第一,郝霞作为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且需对其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她提交辞职信载明的内容为“因个人原因辞职”,由此可见,双方劳动关系解除系因劳动者主动辞职,不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应当支付代通知金、赔偿的情形。同理,法院也不会支持她关于离职后工资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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