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1章 没有永远的敌人,只有永远的利益-《律师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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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判决书上标的日期是上个月月底,到现在已经二十来天了,就算是被告人签收的晚,上诉期限也应该到了,刑事案件的上诉期限只有十天。

    “已经提过上诉了,是之前的那位代理律师帮提的上诉。”肖老师道:“因为一审判决结果不理想,所以我们想换律师代理案件。”

    “嗯,一审法院认定您儿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充正在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通过暴力、威胁手段强行抢走公民财物,构成抢劫罪。一审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您儿子肖松有期徒刑十一年。

    这个刑期……”方轶看着判决书,皱了皱眉。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之规定,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如果真如判决书所说肖松冒充警察抢劫,法院判他十一年有期徒刑,这个刑期应该说比较合理,想要通过上诉消减刑期可能性不大。

    “方律师,是不是我儿子这案子比较难办?”肖老师见方轶皱眉,问道。

    “您先说说具体情况吧。”方轶没直接回答他。

    “我听之前的律师说,我儿子在公园小树林冒充警察抢了一个男的,好像一共抢了二百多块钱,后来他又去小树林抢钱被受害人看到报了警。具体的情况我也说不清,只知道这些。”肖老师道。

    “嗯,您是想委托我们代理您儿子的案子吗?”方轶道。

    “我们是有这个意思,就是不知道我儿子这案子……”肖老师欲言又止道。

    方轶明白,对方肯定是对上诉的结果有所期许,但是方轶没见到案卷,也没会见当事人,不敢,也不好给出判断。

    “肖老师,您看这样行不行,我先去会见,调卷看看情况,如果这案子有希望,您再继续委托我为您儿子提供辩护。”方轶道。

    “好,这律师费?”肖老师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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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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