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7章 出来混,早晚要出事!-《律师本色》


    第(3/3)页

    邹明龙被刺伤后跌倒在地,疼痛难忍,当他看到吕晨手中的弹簧刀后,强忍疼痛拖着伤腿想逃走,此时吕晨已经被打红了眼,站起身后追了出去,对着邹明龙又是一顿拳脚。

    邹明龙带来的人见领头的被刺倒,吕晨握着弹簧刀一副拼命的架势,立刻四散逃窜。现场一片混乱。

    当急救车来到现场时,邹明龙已经没了呼吸,后经医生诊断,邹明龙因被刺伤胸部,伤及肺脏、心脏导致失血性休克死亡。吕晨当场被抓获。

    “当时我以为是有人看上了我家的资产,想绑架我勒索钱财,直到庭审时我才知道,这一切都是因为余晶晶。

    如果当日她不出现在酒吧,不用我来气洪方舟,洪方舟也不会找人报复我,我也不会摊上这事。”吕晨后悔道。

    方轶猜测,他现在最恨的人应该不是洪方舟,而是余晶晶,红颜祸水!

    “当时邹明龙追打你时,他手里有没有拿武器?比如棍棒或者刀之类的?”方轶问道。

    “没有,他赤手空拳,我怀疑之前他练过散打,脚上和手上都很有劲,而且身体灵活,我几次想反击都被他巧妙的躲过了。

    如果我不带着弹簧刀,估计我现在应该躺在医院里。”吕晨说话之时显得很镇定。

    其实吕晨不知道,邹明龙没学过散打,他的身手都是在街头打架斗殴中磨练出来的,不过沙包之类的确实没少打。在街面上混,光弄个酷酷的发型,是不行的,总得有点保命的本事才靠谱。如果不是一时大意,邹明龙根本不会被吕晨刺伤进而毙命。

    这也应了那句话: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出来混,早晚要出事!

    (本章完)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