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6章 非法拘禁VS寻衅滋事-《律师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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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华成出借资金的事是我给办的,公司责令我尽快收回欠款,我立下军令状,收不回钱,就不回公司。

    后来我把人都调了回去,一个人寸步不离的跟着华成,天天催他筹钱还债。”程武道。

    “你这么做,华成有什么反应?他没报警?”方轶问道。

    “怎么可能不报警,兔子急了还咬人呢。但是警察来了见我只是跟着他讨债,估计是见多了,所以也没将我怎么样。只是警告我不得限制华成的人身自由。

    后来我继续跟着华成,那段时间我也非常煎熬,整天对他骂骂咧咧的,在三月底的时候,我吃午饭时喝了点酒,跑到华成面前对他一顿大骂,然后把他睡觉的办公室内的电暖气、茶具、桌子、水壶等全给砸了。最后把他睡觉的钢丝床也扔到了路边。

    当时华成出奇的安静,没有说话,也没有阻拦,只是一个人蹲在墙角发呆。其实仔细想想,那时候可能他就有了自杀的念头,只是我没注意到他的反常而已。

    第二天一早,我去办公室找华成,结果一进门看都他吊死在了屋里的吊扇上,我当时就蒙了!然后报了警。后来警察说我涉嫌非法拘禁就把我关进来了。”程武道。

    “嗯,案发前一晚,你有没有动手打华成?”方轶问道。

    “没有,绝对没有!他是因为心里受不了破产的影响,所以才自杀的。跟我没关系。

    方律师,您说我构成犯罪吗?之前来会见的高律师,说我不构成犯罪。”程武道。

    “根据伱刚才所说,我个人觉得你构成犯罪,但并不构成非法拘禁罪,有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方轶道。

    “啊!我是合法讨债,有法院的判决,怎么会构成寻衅滋事罪呢?”程武迟疑的问道。

    “你是限制了华成的自由,并非非法剥夺他的人身自由,所以不构成非法拘禁罪。但是你追债采用的方式有些极端,华成的死与你有一定的关系,所以可能会构成寻隙滋事罪。”方轶道。

    此时,程武的心中有些不满,遇事人都会往有利于自己的方面去想,程武也不例外,之前那位律师说他不够成犯罪,现在方轶告诉他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程武自然会倾向于前面那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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