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可是,他的人生一碰上关闵闵,就打乱了所有的节凑,就连有一句没一句按着手机聊天竟也觉得愉快至极。 “在想,你为什么会看上我呢?”当面不敢问的问题,对着手机屏幕倒是问得顺口得很。 怎么会忽然想到这个问题? 岑致权勾了勾唇,似是思考了一会后才回过去—— “明天回来,记得给我带礼物。” “礼物?你想要什么礼物?”关闵闵皱起秀气的眉毛。她现在很穷啊,又没有工作,连头等舱的机票都要跟他报销呢! 想来这位大BOSS什么世面没见过呢?礼物应该也是随口说说的吧?那她到机场的免税店那里随便挑一样好了。 不过显然,关小姐想的还是太简单了,大BOSS既然开口了,又怎么可能让她随便挑一样就好了呢? “那就买个手表好了。” 想到那天连正则故意秀出来的模样还让他怄火得很。 手表?关小姐风中凌乱了!同样想到上次那事,可送给阿Ken哥的手表是她狐狸精妈刷的卡啊! 难道他大BOSS要的手表会是那种随便的便宜货嘛! “我没钱!”她老老实实的招了。 送别的男人就有钱,一到他身上就赖是吧? 大BOSS心头火气又升上不少—— “没钱就卖身。” 卖就卖! “那我卖给你啊!钱到手了再给你买礼物。” “既然关小姐自愿卖身,那出价吧!” 男人就这么避开了她刚才问的问题,没有给她任何答案。 一直到关灯睡觉后,关小姐才后知后觉的想起,他根本什么也没有回答她啊。 —— 翌日,关闵闵带着儿子及精神状态仍旧不大好的卷毛回国,给儿子的理由是,她现在失业中,急需回去找一份工作养活他。 对于这种烂到极点的借口,关景睿连拆穿她都懒了,不过,在飞机起飞的时候,他托着小下巴,望着外面的白云朵朵,想着这次回去后,他真的得去会一会那位岑先生了! 要不然,他家关小姐整天神经兮兮的,莫名其妙的拖着他出国几天又要赶回去,她不累他都累! 送走了关闵闵母子俩,岑静怡回到那间小洋房时,忽然觉得安静得可怕,不想一个人呆在家的她出了门,打算去江家赖晚餐,却正好碰到江靖文及江母带着孩子出门,说是跟朋友有约,还热情的邀请她一同前往。 想到对方是自己完全不认识的人,她也没了兴致,婉拒了之后拎着包出门随便逛逛。 她一个人走在墨尔本最繁华的大街上,精品名店的招牌闪亮耀眼,可她如今却连走进去的**也没有。 一个人就这么漫无目的走着,一直到天色暗了下来,穿着高跟鞋走了一个下午的她,脚后根娇嫩的肌肤都给磨破皮了她才在路边的长椅上坐下来,脱下鞋袜查看自己破皮的情况。 心疼的看着那红成一片的肌肤,有种想把脚边的高跟鞋丢进垃圾桶的冲动,可是扔了就得赤脚走,那得丢人啊,她才不要。 弯下身子正要重新穿起鞋子去随便吃点东西,一只拿着创口贴的手忽然出现在她眼前—— “脚受伤了还要穿高跟鞋?” 淡然温和的声音传入耳内,岑静怡抬眼,与不知什么时候蹲在一边的男人带着柔情的眼眸对上了—— 墨尔本的夜晚,灯光迷蒙,蹲在一边的男人关切的望着她,深深的眼里闪着温柔的光,一眨不眨的盯着她。 望着他的眼神,她所有的声音忽然都哽在喉咙里。 忽然就记起了多年前的一个夜晚,也是这样的灯光冥冥,顿时,遥远的记忆渐渐涌向心间,她的心也柔柔的颤抖了—— 那时候她还是19岁的小女生,第一次与家人吵得那么凶跑出来,一个人也不知道走了多久,累得再也走不动,将脚下的鞋子直接扔得远远的—— 也是这样眼前的这个男人,当年只比她大一岁的男生蹲在她面前—— 关切的问她:“你的脚受伤了,还走得了吗?” 她与他是同班同学,只是两人同学一年多,连一句话也没有说过,但是在开学典礼上他就有注意到她了。 她正好就坐在他前面的座位上,在那冗长的发言时间里,一股好闻的,甜甜的味道不断的充斥着他的鼻尖_ 那天,他一直盯着她的后脑勺,看着她顺滑的乌黑发丝,奇异的感觉到心跳加快,而她不经意间的转过头与隔座的同学悄声讲话时,他看清了她的脸—— 那是一张非常娇艳的脸蛋,没有一丝丝的瑕疵,像是初绽的蓓蕾,双眼被浓密的睫毛覆盖着却仍旧看得出来紫黑的瞳孔深处闪着亮眼的光芒,她的鼻子小而挺,嘴唇薄而迷你,额前覆着薄薄的刘海—— 那一刻,一种强烈的东西猛然的撞开他的心—— 只是,在知道了她的名字之后,她的身家背影却让他知道,这辈子,他只能在身后这样看着她—— 于是,在他们同班的一年多时间里,他刻意不与她有任何的牵扯,而娇贵的岑大小姐身边向来不缺少朋友,入学之后,同班的男同学,同系的男同学,甚至外校的男同学,追求她的男生从来没有断过,她自然也不会多看远一眼他这个除了学习成绩亮丽出色之外,家世外貌并没有多惹眼的青涩男生。 只是,那天晚上,他从打工的书店出来,意外的碰上了一个人在路走的她,脸上还挂着泪,那孤单的身影让他有些不放心,不管怎么样,他们也算是同班同学,关心一下也是应该的。 只是,与她没有过任何对话的话,最终只能远远的跟在她身后走着,也不知道走了多久,见她将脚上的高跟鞋丢得远远的,他猜是走得走久了脚痛了,身上的包里正好还有两片创口贴,他鼓起一万点的勇气上前—— 他们的缘分就从他帮她贴了那两块创口贴开始—— 那天,她并没有拒绝他的好意,甚至一脸可怜兮兮的朝他道:“我脚痛得走不动了,你背我走,好不好?” 那天晚上的夜色很美,皎洁的月光从夜空倾泄而下,在城市的每一个角落里汨汨流淌,是岑静怡这几年怎么也忘不掉的情景。 她趴在那个男孩温暖的背后,鼻尖里是他带着淡淡皂香的男性气息,他背着她,身子挺得直直的,双手很老实的放在她的腿窝处,问清了她要去哪里之后,就这么走着,额头上冒出的汗珠一颗颗的落在她置于他胸前的手背上,而她冰凉的心却因为那带着他体温的汗珠慢慢的变得暖和起来。 从小到大,岑家小姐的光环带给她的,是豪宅,名车,华服及挥霍不尽的金钱及围在身边各色各样的人,她看着什么也不缺少,可是,从她记事起,她的父母从来没有抱过她,对她虽好,却没有父母对子女的那种亲密,除了给予物质上的满足,没有人真正的问过她一句过得开心吗? 而她真正需要其实不多,不过一个温暖的怀抱。 “很疼吗?” 男人温柔的声音将她飘远的思绪拉了回来,岑静怡才发现自己不知怎么的竟然掉眼泪了,伸手抹掉—— “温教授怎么也在墨尔本?” 她收敛起情绪淡淡的问道。 “这两天在墨尔本大学参加一个学术交流会,明天就回新加坡。你呢,怎么一个人?” “无聊,随便逛逛。” “再无聊,也不要拿自己的身体出气。”他皱着眉头看着她那双细致的小脚,淡淡的吩咐,“下次逛街记得换上平底鞋。” 两人都分手多年了,何必再用这种口气关心她?想到这一点,岑静怡脸色更冷了,“我自己的身体我自己会照顾,不劳温教授操心。” 听到她口口声声的疏离的叫他温教授,温雅昕心里扯过细细的疼,她以前可是整天在他耳边‘雅昕,雅昕’的叫! 果然还是不同了,但是不管怎么样,他们除了是前任男女朋友的关系之外,还是相识多年的同学。 但是,既然她不想跟他扯上太多的关系,他也不能勉强她。 “你自己贴一下伤口。”他站起来,将手中的创可贴放到她手上后转身就走了。 岑静怡看了一眼手中的创口贴,再看一眼那在灯光中渐行渐远的颀长身影,心中寂寞的黑洞却越来越大,空荡荡的让她觉得自己随时都有可能陷入其中再也走不出来。 一直到男人的身影再也找不到,她才收回目光,撕开创口贴小心的贴在自己受伤的脚后跟上—— 冰凉的感觉从脚跟传到了身体的各处,她的眼泪却又莫名其妙的冒了出来—— 一颗颗的滴落在地! 若是以前,他早就动手心疼的帮她细心的贴上了,可现在—— 纵然,冷漠以对是她故意摆出来的态度,可他就丢下她在异国他乡的街头离开,心还是很难受很难受! 越想越觉得委屈,到最后她干脆将脸埋在了膝盖里,大声的哭了出来。 反正哭得再丑也没人认识她! 当然同理,更没有人会担心她。 二十分钟后,当温雅昕返回来看到那个女孩将头埋在膝盖里大哭的情景时,顾不上两人现在的关系,坐到她的身边,双手将她颤抖的肩膀搂过来,动作熟悉得像是做过了千万遍一样—— “静怡,怎么哭了?谁欺负你?”他焦急万分的问着。 听到那熟悉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岑静怡抬起脸,愣愣地望着那近在咫尺的脸,望进那双充满担忧与柔情的黑眸里,就再也移不开眼。 这个时候,她骗不了自己,她没有忘记他,从来没有一天忘记过。 就算离得再远,就算刻意的不再见面,可是,她却没有办法将他从心里移除。 在这样的夜晚,陌生的国度,陌生的街道,一直潜伏在心里的奢望又冒出了头,她好想他,想他温暖的怀抱,温柔的眼神,想让他像以前一样对她那么好。 “是脚痛吗?”看到她脸上挂着一串串的眼泪这么凝望着他不说话,他叹息出声,伸手替她拭掉脸上的泪水。 她一向都很乐观开朗,极少有哭得这么伤心的时候,就连当年分手,她都没有哭。所以,今天之所以哭得这么伤心,大概真的是脚痛得厉害。 在他的记忆里,岑静怡真的是个怕疼怕得要命的千金小姐,忍受不了一点点的痛。但是这么怕疼的她,当年与他在一起时,却兴致勃勃的喜欢下厨弄东西给他吃,学切菜的时候总是不小心就切中那白嫩嫩的青葱玉指,他心疼的不想给她动手,她却偏要去做。 其实忘不了那一段记忆的人又何止她一个呢? 只是,很多事情放到现实中来,实在是无奈。 男人温柔的低语如同催眠,让岑静怡不由得沉溺其中。 她点了点头,“好疼!”语气似委屈又似撒娇。 “因为脚疼就哭得这么伤心啊?下次看你还敢穿高跟鞋逛街。”他莞尔一笑。 “我以为你丢下我不管了。”她哽咽着道,埋怨地瞪他。 “我怎么会不管你?”就算只是普通的同学,看到她一个人在路上哭得这么伤心,他也不会不管转身就走的。“刚才去帮你买了双鞋子。” 他松开她,拿起放在地上的鞋盒—— 原来他只是去帮她买鞋子!岑静怡看着他小心的将鞋子从鞋盒里拿出来,看到那个熟悉的Logo时,心中又是一酸。 这个牌子的鞋子贵得要命,买这么一双大概要了他一个月的薪水了。 以前他也会给她买鞋子,但都是那些平价又舒适的,她一样穿着上学,逛街,甚至参加朋友聚会,他买给她的每一双鞋,她都有保留着,分手之后却不敢再拿出来穿,怕触景伤情。 如今,他再度帮她买鞋,可他们却早已不一样。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