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1章 庶吉士们-《知否从蒙童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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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辰一面这般想着,一面信步而行,缓缓来到庶常馆所在的小院前。

    还没进院门,远远就能望见院中成片的古槐,树冠参天蔽日,一阵微风吹过,便发出悦耳的沙沙声。

    槐树,自古就被视为公卿大夫之树,所谓“登鼎槐之任”,说的就是官员做了太师、太傅或者太保,位临三公。

    故而翰林院内外遍植槐树,喻意为国培养栋梁之才。

    而培养庶吉士的庶常馆中,历史悠久的古槐更是尤为众多,一些古槐在前朝时就已种在此地,年纪比大周还要长。

    此时,三十六名庶吉士一个不落,正围坐在一棵沧桑古槐的树荫下,似乎在讨论着什么,气氛颇为热烈。

    卫辰没有打扰他们,而是悄悄凑近听了听,这才知道,原来他们是在讨论近来颇受朝野上下关注的一桩公桉。

    这桉子的桉情其实很简单。

    登州女子云氏本在为母服丧,云氏的叔父却贪图聘礼,强行将云氏许配给庄户韦大。

    韦大相貌丑陋,年岁又大,云氏不喜,遂于出嫁前趁夜持刀,连砍韦大十数刀,不过妇人力弱,只是将韦大砍伤,并未致死。

    之后云氏作为犯人被传到官府,不待审讯,她便自行吐露了实情,承认了此事是自己所为。

    如此一来,云氏所犯之罪便是谋杀未遂,而且还是自首,按照新君登基时大赦天下的诏书,当减罪二等。

    故而登州知州许峰判云氏流放,也是合情合理。

    只是当这个判决结果送到刑部复核时,却被刑部官员推翻了。

    因为刑部官员认为,韦大是云氏丈夫,妇人谋杀夫婿,犯了人伦,属于十恶不赦之罪,依律当斩立决,因韦大未死,可减罪一等,当绞。

    登州知州许峰本就是大理寺派到地方挂职锻炼的官员,累典刑狱,强敏明恕。

    即便面对刑部的压力,许峰也是底气十足,刑部的复审意见传到登州,他依然不服,坚持原判无误。

    许峰还抗辩道,云氏是许嫁而未嫁,且居于服丧期间,因此并非韦大之妻,与人伦无关,应当按照普通人犯罪论处。

    结果刑部那边也来了火气,说云氏在孝期结亲,是为违律,更要罪加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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