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啊,这是个很讨厌的人,不过这种讨厌的人这个年月已经不多了,我舍不得他死。” “好的仁哥,我知道了。” ……………… 另一边。 在一家很小很小的小饭馆之内,一个满脸胡渣,看起来很土很low的中年男人独自占了一张桌,身后站着七八个气质和他差不多的男子。 他们把这家小饭店给包了,却只有中年男子一个人在坐着吃饭,桌上只简简单单的摆着一叠花生米,和一瓶十分廉价,在港岛这边很难买得到的二锅头。 男人只喜欢喝这个,什么xo,皇家礼炮,甚至茅台,喝起来都觉得没有这瓶二锅头来的顺口。 “欢哥?” 一个戴着大墨镜,穿着名贵的橘黄色西服,内里却穿着花衬衫的短发男子一进门就哈哈大笑,特别自来熟的坐在了他的对面,这男子怎么看,都不像是会出现在这种地方的人,怎么看,都不像是能和他坐在一块吃饭的身份。 “自我介绍一下,我叫张世豪。”说着,张世豪主动伸出手来跟他握手 “久仰大名啊,一亿七千万大富豪,我抢了五家金店,赚得都没有你多,而且我现在是通缉犯,你却依然是张老板。” “哈哈哈,过奖过奖,欢哥才是真正的久仰大名啊,十五分钟抢劫五家金店,牛啊。”说着,张世豪两只手比划了一个开枪的姿势,嘴里嘟嘟嘟嘟的伴奏,跟个小二逼似的。 男子微微一笑,拿出一个并不怎么干净的杯子放在张世豪的面前,给他倒了一杯二锅头,道:“尝尝,喝得惯么。” 这个坐在张世豪对面的男子自然便是叶国欢了,大陆人,凭借着十五分钟抢劫五家金店,并在大街上用ak与警察扫射的壮举,成为目前港岛黑白两道都公认的贼王。 (以叶和张这两个人为原型的港岛电影实在太多了,我个人最喜欢的是轰天绑架大富豪,吕良伟和于荣光饰) 张世豪拿起玻璃杯闷了一口,道:“爽啊,欢哥,豪爽啊。” “找我什么事啊。” “当然是找你合作喽,以你的身手,再加上我的头脑,我们港岛两大贼王联手,整个天下还不都是我们的。”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