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忧伤红遍了漫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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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字清新、脱俗,优美却不矫情,就像是一泓从深山林涧流淌出来的清泉一样。

    宫池几乎要拍案叫绝。

    在文章的最后一页上,他看到了这篇长达27万字的长篇小说的作者名字。

    他只看了一眼,就永远记得了这个名字。

    秦歌。

    于是他觉得自己必须得认识认识这个叫秦歌的、年龄和他不相上下的年轻人。

    他决定现在就给秦歌打电话。

    在外人看来,这一定是个疯子,都已三更半夜了还给别人打电话。

    但宫池就是这样的人。

    秦歌的确是个自信的人。

    他对自己这篇名叫《荏苒一枝春》的长篇作品拥有十足的信心。

    曾经有过很多出版社和其他的杂志版欲以天价的稿酬出版他的小说,他皆一一拒绝了。

    光明出版社是全国最好的出版社之一,它的名气绝对可以排在全国前十强之内,绝对算得上是出版行伍中的佼佼者。

    它的大老板正是宫池,年仅25岁的宫大少爷。

    秦歌指间的红梅香烟已经抽尽了第十一根。

    秦歌的心已沉到了绝情谷底。

    一种莫名之感渐渐侵蚀着他的思想和他的心魂。

    秦歌终于在这一刻接到了宫池的电话。

    短短的三分钟通话,两人便像是生命中注定的铁杆兄弟一样,惺惺相惜相见恨晚。

    又像是一见钟情的心上人一样,久久不能忘怀。

    是夜。

    晴朗的夜空出现了阴霾,云城聚涌,电闪雷鸣,变幻万千。

    暴雨盘倾而下,打破了深夜的死寂。

    大雨冲乱了秦歌的心。

    他想起了蕙香。

    惠香是他以前的女朋友,现在已经不是了,他们是在几年前分的手。

    那一年他们在大草原上相识。

    漫山遍野的山坳上,有巍峨屹立着高百尺的白杨,有长势如蒙古包形状的水榕,树上的金丝鸟嘴上叼着毛毛虫,拍打着翅膀,站在窝巢边给他们的幼仔喂食,林间清澈透明的溪水缓缓而下,数十尾小丑鱼逆着水势而上,山顶上有个数十米高的古塔,古塔前的铜钟已经响起,山坳旮旯上的茶苗正在吸收着晨露的营养,勤奋的小牧童已经把黄牛牵到了草原上,正在和尾随而来的小白狗耍着。

    山坳下边是一望无尽的原野,上有深蓝的天空,雪白的云层,地上有碧绿的草坪。

    这是一幅何其美好的画面,这就是北国草原上的风光。

    秦歌从小就向往着北国的旖旎风光。

    那年暑假,他自己一个人踩着单车来到了这里。

    他从上海出发,踩了十天十夜的单车,终于如愿,绕过了戈壁滩,来到了大草原。

    他到达的时候,已经是傍晚。

    血红色的残阳。

    傍晚的烟霾像是一层薄纱,轻轻的披在整个草原上。

    秦歌眼睛一闭,睡在了原野上。

    次日清晨秦歌醒得很早,他是被一阵歌声惊醒的。

    一阵很优美、很动听的歌曲,那是一首少数民族的名曲。

    秦歌随着这歌声看下去,看到了她。

    她正在下面不远处的草坪上,一个正在练天鹅舞的女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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