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2章 班里的“非人类”-《律师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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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好像是这个道理。不过我那同学的语文成绩不如我好,特别是写作文,他觉得那不叫作文,那叫不让人说人话。哈哈哈……,我觉得他是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搞不好,就踩一脚!”方安志笑道。

    “你同学说的话不一定错。我有个大学同学,以前那家伙在上初中时,写的作文是全校的典范,经常被拿来当范文用。还被收入了什么中学生写作必读。在报纸上都刊登过,还获过奖。

    后来大学毕业,工作比较闲,看同事在网上写挺赚钱的,觉着自己的文笔应该比同事强,怎么说在初中时代也辉煌过,所以也搞了个笔名开始写,投稿给编辑。你猜编辑怎么说?”方轶看了一眼儿子方安志,问道。

    “肯定会夸他文笔不错。”方安志道。

    “编辑回信儿:庙小,养不起大神,请去儿童出版社试试。”方轶哈哈大笑道。

    “为啥?”方安志一脸懵逼的看着父亲。

    “是呀,为啥?我那同学也是这么问编辑的。但是编辑没搭理他。

    后来他给同事看了自己写的,同事给他的解释是,是给广大人民群众看的,要取材于生活,高于生活,要有真情实感;实在写不了都市和现实的东西,可以脑洞大开去写玄幻或者仙侠,写科幻也行。他按照上学时的套路写,大家一看就假,没意思。根本就是在侮辱‘’这两个字,侮辱群众的智商。”方轶道。

    “所以我们写的叫‘作文’,是考试专用,那帮老学究看着好就行啦,主要是为了拿高分。不能当读。”方安志贼兮兮一笑,说道。

    方轶一愣:“嗯,你说的有道理。孺子可教也!到了老家,千万别乱跑哈,山上现在野生动物多,他伤了你没人管,你伤了它要被罚款的。千万注意!”

    “放心吧!我跟着爷爷走,准没错。”方安志笑道。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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