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5章 新的税赋制度-《南明:重生朱由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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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税法一直沿用至明。

      两税法是以“丁身为本,田则同力”的基础征税,简单来说就是按照土地数量和户籍人口数量来确定税收标准。

      两税法规定百姓必须在户籍上登记丁税和地税。

      这种税赋制度就是把需要缴纳赋税的人和土地都登记在册,然后再根据登记册上显示的人和土地进行征税。

      像大明的人口黄册和土地鱼鳞册,就是主要的税赋依据。

      但是大明现在的土地被士绅官僚们大量兼并,能收的地税大大缩水,而官员们为了完成朝廷的税赋任务,就会给百姓大肆加派丁税。

      这就变成了穷人没了土地也还要交税,永远都交不完的那种。

      造成官僚士绅富得要死,普通百姓穷得要死的现象,加上兵乱灾荒的,百姓没有半点抗灾害的能力,于是就出现了大量流民,朝廷就少了税源。

      这不是要了大明的老命吗,所以皇帝朱由崧不得不下决心改制革新。

      现在新的农税采用定税均田,统一征收地税,按亩收银,按亩纳税,废除丁税人头税,不再向百姓收其它苛捐杂税。

      当然税率也重新制定,要不然按之前那么低的土地税率,根本无法满足朝廷的运转。

    
  根据土地产出,把田分成几个等级,比如上等田、中等田和下等田,按每个地方土地产出比例不同,定下不同的税赋标准。

      像南方的土地一年两季,上等田一亩可产出400斤粮食,而靠北方的土地,一年只能种一季,有的一年200斤粮食产出都很难。

      而且收购粮食全部采用天工院新制定的度量衡,不再以斗、升、合为计量单位。

      税赋标准又分官田和私有田两类。

      官田就是官府组织开垦荒地整理出来的田产,官田通过租赁的方式,租给没有土地的百姓耕种。

      官田的田契挂在朝廷户部,农民只有使用权,但是没有交易权。

      如今朝廷的官田,主要还是以各地卫所清理出来的军田为主。

      根据每个地方的土地产出不同,官田每亩收税三成。

      比如南直隶的上等官田租给百姓种,一亩两季年产大约有400多斤粮食左右,朝廷就有120斤粮食的税。

      私田就是百姓拥有自己田契的土地。

      私有田的税率就不是固定的了,而是以阶梯增进的方式收取,田越多,缴税比例就越高。

      私有田的税率,以一户30亩以下缴两成税率为基础标准,每户田产翻倍依次递增百分之二十。

      例如南方一户拥有30亩年产400斤粮食的私有土地,每亩只需向朝廷交80斤的税;如果一户拥有60亩私有田,每亩就得交96斤税。

      要是一户有90亩土地,那就和租官田差不多一样,每亩得交115斤的税了。

      新的税赋标准一出来,最先看到的自然是朝中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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